發(fā)布時間:2020-01-03
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綜合客運樞紐發(fā)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衢州市綜合客運樞紐建設智能公交電子站牌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
一、項目編號:ZJXSJ2019181
項目名稱:衢州市綜合客運樞紐建設智能公交電子站牌采購競爭性談判項目
項目概況:
詳細技術要求見談判文件第三章。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且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承擔本項目的供應商。分公司參與談判的,需提供總公司授權書。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本項目謝絕聯(lián)合體投標。
三、獲取談判文件方式
1.發(fā)售時間: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雙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
2.發(fā)售地點: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區(qū)白云北大道509號印象西城8樓)
3.發(fā)售價格:磋商文件工本費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后至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允許潛在供應商前來認購磋商文件。
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1月9日9:30:00
五、談判開始時間:2020年1月9日9:30:00
六、談判地點: 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區(qū)白云北大道509號印象西城8樓)
七、談判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談判保證金。
八、其他事項:
1.未注冊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供應商一旦被確定為成交人的,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前的三個工作日內按《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政府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通知》[浙財采監(jiān)字〔2009〕28號]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注冊申請,否則,采購人將拒絕向其發(fā)出《成交通知書》,并可以直接推薦排名次之的供應商為成交人,或者重新組織談判。
2.質疑和投訴:供應商如認為談判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聯(lián)系人:徐俊,電話:0570-8589008);供應商對代理公司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交投集團紀檢監(jiān)察室投訴(何艷陽 0570-3029267)。
九、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 衢州市綜合客運樞紐發(fā)展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戴工 聯(lián)系電話:0570-3027936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聯(lián)系人:徐俊
聯(lián)系電話:0570-8589008
傳真:0570-8589088
地點: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區(qū)白云北大道509號印象西城8樓)。